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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 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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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农〔2023〕20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4号)(以下简称“2023年农业新动能政策”)精神,按照《温州市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温乡村振兴办〔2019〕4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第三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合计1366.3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地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以乡村振兴为抓手,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强化政策引领、资金引导和项目带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支持着力点,明确支持方向、优化投向结构,坚持精准扶持、突出绩效导向,不断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引领导向作用。 二、资金分配和任务要求 (一)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励(第二季度)150万元 根据2023年农业新动能政策和《温州市和美乡村“示范引领、全域整洁”行动方案》(温委办发〔2023〕5号),经验收评价,对第一季度的30个“整治优胜村”各奖励价值5万元经济果树苗木、美化花卉苗木,指标下达后,由各村参照苗木参考报价单自行采购,用作村内绿化美化。 (二)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创建(第二批)1000万元 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5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8〕4号)等文件要求,经市级验收通过,下达泰顺牧歌云憩田园综合体、平阳南麂岛海洋牧歌田园综合体最后一笔市级补助资金各500万元。 (三)2022年市级示范性民宿集聚村奖励40万元 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5号),对新认定为市级示范性民宿集聚村的,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20万元奖励。 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度“温州市级示范性精品民宿和市级示范性民宿集聚村”名单的通知》(温农发〔2023〕3号),洞头区松柏园股份经济合作社、文成县百丈漈镇篁庄村被评为市级示范性民宿集聚村,各奖励20万元。 上述2家主体奖励共计40万元,由市级统一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完成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后推送至县级,县级兑付到主体时应简化兑付审批流程,原则上应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流程推送到县级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属地农业农村部门直接完成兑现。 (四)农机购置补助398.07万元 根据2023年农业新动能政策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双强行动”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2022〕5号),支持山区五县将适用农机的购置补贴比例提高到70%以上,市财政给予属地政府按照属地财政承担部分50%的补助。永嘉、文成、平阳、泰顺、苍南5个县2022年度共补贴农机具8173台(套),各级财政补贴总额1373.99万元(中央资金453.91万元、县级资金920.08万元),经审核,符合市级补助要求的农机具共6923台(套),下达市级农机购置补助398.07万元,其中永嘉县170.56万元、文成县65.39万元、平阳县64.37万元、泰顺县33.23万元、苍南县64.52万元。 (五)地方特色农业产业保险试点补助(2019-2022)结算-221.74万元 根据2023年农业新动能政策,在地方特色农业产业方面探索开展特色保险试点,对列入市级试点任务的地区,保费按照市财政补贴30%,县级财政补贴40%,农户或企业自缴30%分摊,试点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根据2019-2022年列入市级试点的温栀子、铁皮石斛等地方特色农业产业保险试点结算情况,应补助1249.97万元,已下达1471.71万元,本次结算扣回221.74万元。 三、工作要求 本次下达的市级补助资金,各地应优先投入市级重点任务。可在完成市级任务且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情况下,及时将市级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其他相关领域,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各地应按规定将市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并自市级资金文件下达起60日内向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计划需明确资金具体用途、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补助额度、绩效目标等内容,并作为评价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3年第三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分配表.wps 3.温州市2019-2022年地方特色农业产业保险试点补助结算表.wps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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