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九游会老哥俱乐部登录-九游会国际 |
|
|
|||||||||||||||||||||||||||||||||||||||||||||||||||||||||||||||||||||||||||||||||||||||||||||||||||||||||||||||||||||||||||||||||||||||||||||||||||||||||||||||||||||||||||||||||||||||||||||||||||||||||||||||||||||||||||||||||||||||||||||||||||||||||||||||||||||||||||||||||||||||||||||||||||||||||||
温州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09-25
浏览次数:
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 ]
|
|||||||||||||||||||||||||||||||||||||||||||||||||||||||||||||||||||||||||||||||||||||||||||||||||||||||||||||||||||||||||||||||||||||||||||||||||||||||||||||||||||||||||||||||||||||||||||||||||||||||||||||||||||||||||||||||||||||||||||||||||||||||||||||||||||||||||||||||||||||||||||||||||||||||||||
一、温州市财政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温州市财政局是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财政监督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预算、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推进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强化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职责;编制和组织执行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汇编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审编财政决算;监督各区财政预算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和市级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彩票监管工作;根据市级预算安排,制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支出;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参与研究税收减免的规定及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全市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工程预决算审价资格;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制定有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市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业务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及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的管理等;管理全市国债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社会保障预算等编制和管理;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会计、资产评估和社会审计等工作;依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管理组织进行监督和指导;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预算收入保障机制、预算支出有效监控机制和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等等。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财政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温州市财政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温州市财政局本级 2. 温州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3. 温州市市级财政资金会计核算中心 二、温州市财政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温州市财政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9,630.2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2.35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66.9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470.9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47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47.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23.78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48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6.24万元,占79.34%;项目支出1,959.75万元,占20.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70.9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9.76万元,增长8.1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4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7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6.93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635.0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4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8.70万元,占82.1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4.96万元,占8.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3.64万元,占3.8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9.00万元,占0.11%;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20.83万元,占5.3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03.11万元,支出决算为7,94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主管部门要求,努力做到精准预算,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密跟进预算执行进度。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年初预算为5343.5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52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108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3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压缩相关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2018年年初预算为116.3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6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524.8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8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21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9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年初预算为320.9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年初预算为7.2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 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0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余省拨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初预算为391.0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7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018年年初预算为37.2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8年有4人经市住建委批准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从而追加该项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39.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5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8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3.78万元,占本年支出16.06%。与2017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82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会计考试考核经费和温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费用略有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3.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89.41万元,占51.81%;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734.37万元,占48.19%;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5%,主要原因是由财政统一下达的基本支出追加经费来源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8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8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8%。 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33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3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财政统一下达的基本支出追加经费来源是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50万元,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完成预算的11.2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占67.97%,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23万元,增长37.85%,主要原因是因实际出国考察工作需要,相关经费略有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占0.46%,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54万元,下降94.74%,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用车报废,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占31.62%,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2.14万元,下降50.7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和标准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因招商、交流、业务洽谈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4.48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年初财政部门不设定控制数,按照实际支出需求报批审核后列支。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购置公车的计划取消,不再购置,同时原有壹辆公车报废,故费用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和标准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累计11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来访相关活动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111人次,1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04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48.64%;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6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51.36%。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温州市财政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温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及2018年绩效管理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温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7.80万元,完成预算的96.3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培养一批适应行政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及上市公司财务需求的高层次财会人员;二是充分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通过会计领军人才公开授课,研讨交流和担任指导老师的方式,带动我市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投入、产出、交易目标量化程度不高;二是预算于实际支出匹配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将各类绩效母校的具体指标量化、细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018年绩效管理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2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57.65万元,完成预算的87.5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自评复核项目283个、单位整体评价4个,开展重点评价项目12个,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了重要参考,绩效评价报告得到了有效应用;二是完成预算评审项目20个,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和预算编审的科学化程度;三是完成省厅布置的5个项目评价任务,为省厅政策修订提供参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主要是项目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及绩效目标。
2018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金额单位:万元
2018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金额单位:万元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以本部门为主体组织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零个。 4.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壹个,预算金额共计60万元。其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的项目壹个,是温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执行数为57.80万元,完成预算的96.33%。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我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培训支出,包括教室使用费、学习资料费、辅导教师辅导费、管理费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67.93万元,下降35.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2.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6.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温州市财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